为了更好地保护梅州城区的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延长《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有效期,直到2029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强调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及社区的责任。